沈睿残酷的青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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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图:作者近照。

仅以此文献给那些一九八二年一月十日金水桥前死去的人愿他们的灵魂安息

一枚写在前面:

我是在上周日,五天前,第一次知道沈睿这个名字的。因为读了丁东老师写沈睿的《女性的苏醒》一文。(见今日二条推送)我被丁东老师对沈睿的介绍深深吸引,尤其是文中关于沈睿《残酷的青春》一文的介绍。在丁老师眼里,这篇,是“沈睿最有份量的作品”。关于女性的苏醒,关于以如此决绝的方式逝去的少年同窗,并且,“在中国文学中,少女青春期的性心理很少写得这样鲜活,这样令人心碎。”我告诉丁老师,我非常想读沈睿的这篇作品。正好沈睿也在美国,丁老师就把她介绍给了我。她很快给我发来了这篇。我在第二日的清晨,一口气读完了,立即,也痴迷上了沈睿的文字。感谢沈睿,授权我把这篇发布在一枚园地,以飨园地读者。

残酷的青春(上)

沈睿

驾车撞人致无辜群众重伤死亡,罪犯姚锦云伏法

新华社(.02.19)新华社北京2月19日电:原北京市出租汽车公司一场汽车驾驶员姚锦云因犯以驾车撞人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致人重伤、死亡罪,已被依法判处死刑。姚锦云是在1月10日擅自驾车在天安门前撞人犯罪的,经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分院批准,由北京市公安局于1月15日将其逮捕,经北京市公安局侦查终结,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分院于1月17日向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1月30日,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公开审理了姚锦云危害公共安全一案。被告人姚锦云聘请律师万敏为其出庭辩护。审理查明,姚锦云的罪行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法庭认为,被告人姚锦云对本单位领导有意见,不采取合法的途径解决,竟目无国法,无视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公然在天安门广场驾车向密集的人群冲撞,致使在场无辜群众5人死亡,19人受伤,罪行严重,必须依法严惩。依照《刑法》第条第一款、第53条第一款之规定,当庭宣告判决:姚锦云犯以驾车撞人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致人重伤、死亡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决宣告后,姚锦云表示认罪服法。姚锦云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没有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中级人民法院于2月10日报送市高级人民法院复核。今天,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宣布了市高级人民法院于2月17日核准被告人姚锦云死刑的裁定和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的命令,并于当日将罪犯姚锦云执行了死刑。1、多年来我一直想写姚锦云,却从没真正动过笔。是的,多年前我写过一篇短篇小说似的东西,记录我和姚锦云一九八一年夏天在北戴河海边度过的七天。那篇写于一九八二年三月的文字,是在姚锦云刚死后,我在极度悲伤绝望的心情中写的,写得更像哀歌,而不是小说。后来不久,一个那时在北京《当代》文学编辑部作助理编辑的人,与我当时的男朋友正往来,(他们都是湖北人),男友便把我写的东西给他看。结果,我写的东西就再也没有回来。因为极度害羞,我也不好意思问他怎么想我的小说,也许他是吃吃喝喝时忘掉了。愚笨、害羞的我,也没有底稿。那些稿件,连同我的其他五六篇小说,都丢了。那还是在复印机出现在我们生活之前的时代。如今想起来,那好像是史前时代。稿子都是写在薄薄的稿纸上,歪歪扭扭的字是因为我写得太快。我如今都不知怎样写字了,只会打字。多年来我也没有再见过那个编辑。奇怪的是,前几天我竟从网上看到那个编辑的名字,他如今也在写小说。我在电脑屏幕上看那个名字,看了好几遍,不相信自己的眼睛。这是多么大的奇迹啊。我以为早就过去的人,那我觉得好像是远古时代的人,如今还活着,还活跃着。他拿走了我的小说,那些写在方格子的稿纸上的短篇小说,丢弃在他也没有意识到的某个垃圾箱里。而那里盛的是一个直到今天,二十多年过去了,我还不敢打开的激情的暗箱。多年来我经常想到姚锦云。她死后的最初几年,我常常梦见她。直到有一天她在梦中对我说,我再也不回来了。就再也没来过我的梦中。多年来我一直想写她但却没真正动笔,因为我无法用言辞表达我的切肤的爱和生命的丧失。“丧失的艺术是不难掌握的!”美国诗人伊丽莎白·毕绍普自嘲地一遍又一遍地叹道,“每天都失去一些东西......我失掉了两座城市......我丧失了一片大陆......丧失的艺术是不能掌握的!”每次读到诗的结尾,我都禁不住泪水涌出,“丧失的艺术是不难掌握的!”真的吗?真的吗?丧失的艺术是不难掌握的!毕绍普反讽地、自嘲地、用一种故作的无所谓的语言表达无法弥补的丧失的悲伤。也许是的。丧失的艺术是我们不得不学会、掌握、娴熟的。是的,丧失的艺术是不难掌握的!丧失是我们生命的里程碑。当我们丧失了一切,包括我们自己的时候,生命就画上了句号。是啊,我至今还记得我写的故事,那些故事的梗概。谁能不记得自己最初写作的激情呢?没有人要你写,可是你觉得非写不可,好像有一个声音在你的头脑里督促你,写,写,写。你拿起笔来,写下在你的头脑中的声音。柏拉图说,写作是神灵的惠顾,是被神灵攫住了,在那一霎,你是神灵的代言人。你一边写,嘴中一边念念有词。你不仅仅是在写字,你是在把那些字说出来。说的时候,你感觉到那些字的份量,那些字中隐含的激情。写作是一种巨大的快感,是身体的、头脑的快感的同时到达。但是,刚二十岁出头的人写的小说,即使故事还在,那些血肉一定都已变成了日久风干的腊肠,二十多年的风雨把腊肠也风干得不能咀嚼了。用张爱玲的话说,三十多年前的月亮,就是回忆,挂在那里,也是一团模糊了,模糊得好像是一团月晕。哦,那个故事的题目是《等》——此刻,在月晕模糊的回忆里,那篇小说的题目闪出来了,是《等》。是的,《等》。这是怎样的谶言?我一直在等,等,等到今天,等到我可以说一切而不必痛哭失声而因噎废言。等我年龄得足够而回忆往事,往事因回忆而变得温馨,美好,就是痛苦也成了财富。多么荒谬的财富!我宁愿一贫如洗,也不愿贮藏痛苦这种财富。然而生活从来不以我们的意志为转移,也许这世界上真有从来没有痛苦这种财富的人。我在任何一个所谓重要的会议上看到那些踌躇满志的人,常常猜测在那些腆起来的肚子里是否有这种财富?痛苦压迫我们。最大的丧失是我们说不出来的丧失,是无法言说的,是不想与任何人分享的。二十多年前,在姚锦云的事件震惊了中国,在听到她是我的朋友后,一个著名的诗人对我和我那时的男朋友说,“操,这真够你们写的了。”我静静地坐在一边,没有说话,而心中却在尖叫,“写?这不是写作!不是写作!”等。是的,我一直在等。等到今天我可以回忆而不必因丧失吞噬的身体的痛楚而写不下去,等这一天我可以慢慢地把一切写出来,等我可以把故事坦然地讲出来。姚锦云被处决之后,我精神几近疯狂。我当时大学刚刚毕业,被分配到国家的某个部委。幸运的是,头几个月我不必上班,可以完全沉浸在我的悲伤之中,而没有人怀疑我的悲伤。我到天安门去,在严寒的广场上走来走去,一个人絮絮叨叨地跟姚锦云说话。我到撞车的金水桥边,检查被撞裂的桥栏,仔细查看那些裂纹,好像那是姚锦云留给我的字迹。我在天安门前走来走去,说来说去好像只有一句话,那就是,这是真的吗?这是真的吗?震惊中我无法回过神来。记忆在记忆的隧道里闪现着阴暗的光芒。一个人可以回忆童年,少年和过去,但是无法找回的是一个如今已中年的人在二十岁时对生活的感觉。如今我白发散落在发间,过去的男友成了丈夫又成了前夫。那生于斯长于斯的古老且绿荫掩映的静谧的北京,成了一个现代得不知如何是好的肮脏杂乱而华丽的城市。一切都变了。我每次回到中国,中国都在变化,变得让我吃惊。但是中国也没有变,中国的根本好像还没有变。用我儿子的话说,“妈妈,中国好的,都变了。坏的,什么都没变。”真的吗?我问。2、姚锦云和我都成长在北京城内西北角地区。这是古老的北京城内最老北京的一个地区。从我们的家走到北京的城墙不过五分种,穿过断壁残垣的城墙,就是碧绿的护城河。护城河的对面就是太平湖公园。太平湖公园因为老舍的自杀而成为中国的文化记忆之一,而公园本身,大概在一九七零年左右就不存在了。姚锦云的家,直到死前她还在住的家,是五根檩胡同八号,我的家是石碑大院胡同十一号。两家相距不过二百米。一九九三年在我离开中国之前,那个地区拆迁了。我随后离开中国,就再也没有回到石碑大院和五根檩胡同去看过。听说新建的小区保留了我们院子里的那两棵枣树。我一直想去看。一九九八年冬,我中学时代的好朋友杨胜,开着车,带我在夜晚的北京闲逛,如同多年前我们骑着自行车闲逛一样。我说,“咱们去看石碑大院吧。”他说,“看什么看,什么都不在了,没必要看。”我们就没去。一晃,杨胜突然脑血管迸裂,跨入死亡的门槛,虽说他又回过来了,这位我少年时代唯一的异性好朋友,却再也无法开车了。今年我回北京,他拒绝见我。打电话给我说,“你别来看我。没什么好看的。”我举着电话,假装轻松,答应不去看他。我那刻正站在大栅栏大街里的一个自行车商店外。大栅栏大街还没有变,还是那么人群熙攘,贫穷的背景下繁荣的市场招牌好像在呼喊着买、买、买的口号,我却什么也听不见,好像失聪了。姚锦云、杨胜、小学、中学和古老的北京,是我的少年时代。我的少年时代一去不复,古老的北京也已经不在。人生已是人成各,今非昨。而谁独语斜阑,在这角声寒的时刻?岁月和死亡,只有记忆在记忆的隧道里慢慢燃烧,却谁也不能照亮。我离开中国的时候,早已过了通常到国外开创新生活的年龄。我并没有那么积极地要到国外去。只是渴望离开,但是,父母、孩子和各种条件都不具备。虽说,我一直在期待离开的可能。离开,离开,离开这个我已经无法自由呼吸的地方。然而,离开并不那么容易。当机会来临,我没有犹豫地离开了。面对的是全然的无知和茫然。我那时梦想与之一起建立生活的人,不解而且恼怒地对我说,“你干嘛来美国?这里有什么值得你来?你离开那么好的工作,孩子,到美国这里重新开始,你怎么能开始?你不可能!”我看着说这个话的人,我们正在阴雨绵绵之中走过俄乐岗大学的图书馆。从图书馆的台阶上往下看,空无一人的校园在雨中等待学期的开始,好像十分寂寥。我刚来美国三个月,语言还不太通。我看着空空的校园中碧绿的草地,光秃秃的树木,心中的雨水把我淹死了。我冷冷地对那个人说,“好吧,十年之后,我会是一个这里的教授。我们走吧。”我和他就此分手。也许他是对的,我为什么到美国来?是因为人人都向往的出国吗?可是我已不再年轻。我一钱没有,一文不名,还得从零做起,等待我的是一个茫然的未来。可我还是来了。因为,一九九三年,我见到姚锦云的一个至亲的人。他对我说,“你知道吗,我听说姚锦云去美国了?”“什么?”我大吃一惊。怎么可能?我亲手把她血染的沙土捧起来,放到纸箱子里。我亲手在处决她的现场到处找她残存的身体的遗物,拣起那些零零碎碎的头骨碎片。我的双手全是血。她怎么可能去美国?姚锦云至亲的人说,“我也是听说。听说美国政府把她救了,和中国政府做交换,把她送到美国去了。”我吃惊极了,不相信,“不可能。考虑到当时的政治情况,美国政府恐怕不会做这种事情。”我半信半疑。美国,为什么是美国?为什么会对美国有这种希望,而不是别的国家?也许只有美国才会有这种可能。一个逃避迫害的人们组成的国家,一个拥抱流亡者的国家才可能救姚锦云。我们对理智、民主和自由的向往。来美国前,我一个人到天安门广场去,在姚锦云撞车的金水桥上向她告别。那座桥还留有她撞车时的痕迹,那修复后残留的裂痕,也许只有我才能发现的痕迹。我手抚摸着那别人看不到的痕迹,对姚锦云说,“锦云,我要去美国了。我希望我的后半生在一个自由的国度里生活,不再害怕,不再恐惧。我希望我的孩子不再恐惧和害怕。”向往自由,不再恐惧——一个多么幼稚的想法,将我从中国连根拔起。如今我在美国已逾十年。我是教授了,也的确不必害怕政治的迫害,毕竟我离政治很远。我对自由的理解也与过去不同。但是,恐惧却永远跟着我,成为我生活的一部分。我害怕有人看见我,即使在自己的房间里,我也希望自己不存在。我希望谁都不注意我,很多时候希望自己消失。无论住在哪里,我都喜欢很小的房间,受不了大而宽敞的房间,站在那样的房间里,我觉得自己渺小而受压迫。我需要在一个小而黑暗的房间里,看书、写作。这让我觉得踏实。我住的房间,如果向阳,我就用窗帘盖住,把房间变得阴暗起来。我躲避世界,因为,恐惧,莫名的恐惧,时时刻刻都跟着我,我无法摆脱。这是不是多年在恐惧中生活的后遗症?3、正是这种恐惧引导了我,看见姚锦云站在他们家的院子里。那是一九六八年冬春的一个中午,也许已经是三月份了。因为我记得看见姚锦云的背景是那湛蓝的天空,是冬天清脆的但是你可以感到开始柔和的天空。那天中午下学的路上,我走过北草场胡同的时候,听见人们吵吵嚷嚷地,“抄家了,抄家了!”那个时候,我在西直门第一小学上二年级。我们家一九六七年底从东城区搬到西直门内的石碑大院胡同,不过几个月的时间。搬家后,我们试图进入新的学校,但是,附近的学校都不接收我们。认为我们在一九六七年底,文化革命抄家刚刚结束转学,十分可疑。家里不是被抄家的,就是有问题的。所以拖了好久,我们——姐姐和我,才最终都到西直门一小开始跟班上学。我插入他们的二年级班。那天中午放学回家的路上,我听见人们喧嚣的时候,就莫名其妙地跟着人流跑去看抄谁的家。这真和我的性格不符。我是一个极其害羞的女孩子,连说话都不敢大声。可是,一种我无法解释的好奇心,使我向姚锦云的家走去,那时我并不认识她。她的家坐落在南北向的北草场胡同内西边的一条东西向的小胡同里。一进胡同口,我就看到有人在一个坐南朝北的大门口出出进进。我知道那就是抄家的地方,就随人流进去了。进去一看,是一所不大但是很整洁的四合院。院子中有几棵树,都光秃秃的。还有一个青灰砖的十字甬路,通向北房三间,南房也是三间。西方只有两间,我面对着关着门的三间东房。北房有房廊,廊子下堆着很多书报,显然是仓促地堆在那里的。我环顾四周,是我很熟悉的四合院落,我就是在这种院落中长大的,没有什么新鲜的。奇怪的是,院子中并没有什么人,我看见也听见南房中人声鼎沸,可是院子里很安静,安静得不真实。我突然害怕起来,怕人家抓住我说,小孩子到这里来干嘛。于是我就走下台阶,向右拐,到南房中去了。南房中的阳光非常明媚。也许是正午的原因,房间中的面向南的大窗中流泻着浓浓的阳光。我看见很多人都在伸着脖子看什么,我也钻到前面,伸着脖子看,好像是毛笔字,在发黄的纸片上写的字,放在一个大的写字案上。我并没有看懂,也不明白是怎么回事,退出来,我就向外走去。我听见有人在说,“出去,出去,看什么看,家都抄完了,还有什么可看?”我听见这个话,恐惧起来,就更急于溜走了。我被那个恼怒的声音吓得只想立刻从这里消失。我就站在外边了。这时我才看到在北房的廊柱旁,站着一个女孩子,跟我差不多年龄大,她显然早就看到了我,或者她刚才一直躲在廊柱子后也不一定,此刻我们四目相对。我看到的是一对恐惧的,但充满愤怒的眼睛。她站在那里,穿着一件合体的呢长大衣,看着我。我也看过去,看见她和她半躲在廊柱后的身影,她的目光和她头上湛蓝的天空。阳光泄在她的身上。她好像是一个阳光中的一个影子。我们互相看着,我突然跑起来,仓惶地像受惊的兔子似的跑出来。这就是我们的第一次见面。多年后,当我们成为无间的好朋友时,我向她讲我是怎样第一次见到她,以及我对她的印象。姚锦云对此毫无概念。她说她根本就不记得在那天见到过我。她也是下学刚回家,见到家里出事了,躲在廊柱后,不知做什么好。“我怕得要命。那不是我们家第一次出事。我们家已经被抄过好几次家了。每次我们家来人,我知道都有坏消息,都是坏事。”出事对姚锦云家来说不是新鲜事。我后来得知,那天我看到的情况是公安局来她家通报她的姐姐自杀了。她的姐姐,比她大三十多岁的姐姐上吊自杀了。公安局同时搜查了他们家,大概是在找证据。她的姐姐是她同父异母的姐姐。四十年代,和一个美国人结了婚。那个美国人在中国大陆被“解放”之前,回到美国去了,她姐姐没有来得及追随自己的丈夫,结果铁幕垂落,决断了一切联络的可能。她的姐姐再也没有机会得知丈夫的情况。文化革命初期,她自然被看成是美国特务,挨斗,挨打,一切可能想见的折磨。一个与美国男人结婚的中国女人本身就是反革命的罪证。在一个仅仅因为与外国人交往就是特务的时代,这个女人无法活下去了。她走到北京的郊区,在北京西北的鹫峰地带一棵树上结束了生命。当姚锦云告诉我这些事的时候,她好像在讲述别人的故事,没有伤心的表示。我也没有表示震惊。也许是在那个年代,我们目睹太多的自杀,太多的死亡,所以这些故事都不构成震惊的理由。我听了,只觉得这是生活中正常的一部分。我一定没有任何惊异的表示,也不记得我曾惊异过。而今天,当我写下这个故事的时候,这寥寥的几行字,我怎么能概括那个我从不认识的女人、姚锦云的姐姐的一生?她是怎么生活的?她遭受了怎样的折磨?甚至,最直接的,她是怎么走到北京之外的?鹫峰离北京城里至少有四五十公里,她用了多长时间走到那里?在走的路上她在想什么?绝望,无边的绝望,黑暗的绝望沉甸甸地压在她的心上,身上。要怎样的勇气一个人才可以自杀?要怎样的绝望一个人才会自我结束生命?在那个年代,有多少人自杀了?每个自杀个体都有无法承受的绝望!让我们设想一下自杀的心情吧。如果你有一点点,一点点希望,你会不会结束自己的生命?任何一个在几乎不能活下来的时刻活下来人,都在心底残存着希望。姚锦云的家庭里却没有这样的希望。她的嫂子,她同父异母的哥哥的妻子,在文化大革命初期,就跳北京自然博物馆的大楼自杀了。我后来到位于天坛北的北京自然博物馆去,每次去的时候,我都仰望那幢灰色的苏式建筑的楼顶,想象,甚至我可以依稀看到那把自己从楼顶上扔下来的身影。我对姚锦云的嫂子所知不多。姚锦云只是告诉我,她嫂子自杀了。一个听起来非常简单的故事,寥寥几句就说完了的一生。姚锦云的亲人中,两个在文化大革命初期都自杀了。自杀,我们成长在自杀的时代。我们对自杀司空见惯。我自己的叔叔,我父亲的堂弟,那个爱说说笑笑的金爹,那个在一九六五年国庆节骑来一辆平板车,把我们这些孩子都拉上,到东城区粮食局去看电视,看国庆游行转播的金爹,也在一九六九年自杀而死。那是我第一次看电视。我惊讶地看着那个小小的荧屏,看到了邓小平。有没有看到毛泽东等,我没有印象。但是对邓小平却印象深刻。金爹想让我们这些孩子看看什么是电视。我们听说过电视,但是,不知电视是什么样子的。金爹就想让我们看一看,就把我们都装在平板车上,拉到他工作的地方,让我们看电视。这件事中流露出的金爹的对孩子的热爱和他的性格,让多年后的我仍感动不已。金爹是一个喜欢热闹,欢笑和孩子的人。他每次来我家,都给我们带礼物来,一个糖果和动物饼干都希奇的年代,两包果脯,一包麦芽糖,是我们不可想象的享受。成年后我多次想过金爹对生活和孩子的热情。当我有了孩子后,常常观察那些来我家的客人。我结论到,凡是对孩子认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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